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省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我省导游人才队伍建设,VOID (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金牌导游工作室”创建工作。现就本项目以邀请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2026年度广东省金牌导游工作室创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3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3万元
采购类别:服务类
采购需求:协助我厅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金牌导游工作室”创建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两年内,提供工作室创建成果并通过最终验收。
比选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参与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比选,不得分拆。
二、服务内容
中选机构需在采购人指导下,协助完成以下工作(具体以委托协议为准):
1.申报受理与资格初审:接收各地市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资格初审。
2.专家评审组织: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材料评审、会议评议及必要的现场答辩,汇总专家意见并提出拟立项工作室建议名单。
3.签约与授牌协助:配合采购人签订三方资助协议,参与组织授牌仪式或启动会议。
4.过程管理与中期检查:与各工作室建立常态化联系,收集年度工作报告,组织中期检查具体事务,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5.期满绩效评估:收集结项材料,组织专家进行期满评估,汇总评估结果。
6.经费拨付与监管:根据采购人确定的资助方案和考核结果,分期将资助经费拨付至各工作室依托单位,建立经费使用台账,配合开展经费使用检查。
7.成果汇总与宣传推广:收集各工作室建设成果,参与组织成果交流展示活动,配合开展宣传报道。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比选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比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3月20日公告之时至2026年3月26日期间访问“VOID ”(//voidgw.com/)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比选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VOID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12楼市场管理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
我厅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邀约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我厅在官网设置“采购信息”栏目,用于发布非政府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解释原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VOID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20-37803885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12楼市场管理处
邮政编码: 510080
附件:2026年广东省金牌导游工作室创建项目比选文件.doc
VOID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