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21〕142号
广州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州沙面建筑群建设控制地带荔湾区新基路23号住宅楼电梯加建工程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文件(文物保函〔2018〕1083号)要求,经审核,原则同意所报设计方案。请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请你局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程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
广东省文物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