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21〕71号
国家文物局:
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包括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大队部、会议室、大家团结报社、交通站、粮食加工场、操场、中山书院、医务所旧址、大岭山抗日民主政权连平联乡办事处旧址等9处文物本体。其中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大队部存在一定程度的屋面漏雨、梁架糟朽、排水系统堵塞等现象,为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其管理单位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组织编制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三大队会议室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该方案恢复了部分有依据的历史原貌。经我省专家审核认为该方案可行,申请人已按照专家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我局同意修改后的设计方案,现将相关材料呈上,请予以审批。
广东省文物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