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21〕39号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你所关于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依法从事陶器、瓷器、铁器、铜器、玉石器类可移动文物修复业务。请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修复管理的规定,按照所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文物修复工作。
广东省文物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