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21〕24号
国家文物局:
根据《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广东省文物保护工程检查意见的函》(办保函〔2020〕1162号)文件要求。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陈芳家宅(家丁楼、二号、三号碉楼)修缮设计方案》,经我局初审,认为方案总体可行。现呈报有关资料,请审批。
广东省文物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