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20〕216号
省总工会:
《关于审定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省港罢工委员会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原则同意所报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勘察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由你单位会同广州市文物局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对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须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我局备案。要联合广州市文物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由广州市文物局报我局组织验收。
专此函复。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