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20〕198号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其提供的《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用地范围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经调查勘探,江门市新会区文物保护单位凌云塔、大滘村碉楼距离线路较近,视觉通廊受影响较大,建议改线或者调整方案,改为100米之外或以隧道形式通过,如无法改线或调整方案则需与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协商,制定文物保护措施,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后再进场施工。
项目范围内涉及佛山市高明区新岗村晚清-民国时期墓葬,可能尚有后人拜祭,请按国家法规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墓主后裔妥善协商处理。
三、大塘边古井、大塘边蔡氏宗祠、步洲村莫氏宗祠、龙耳岭遗址、牛山遗址均位于设计线路周边,应在工程建设施工前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在附近从事取土等破坏性工作。
四、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的鹤山市桃源镇龙尾岗商周时期遗物点,已经完成资料采集、记录等田野考古工作,无进一步做考古发掘工作的必要。
五、除上述一、二、三之外的其他已完成考古调查、勘探的区域可以进场施工。一、二、三所属项目应先完善保护措施,经所在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建设单位如需在规划路线外另行开挖施工便道或开山取土,应先进行补充调查勘探。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