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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工程用地范围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的通知

时间 : 2020-12-01 10:25 来源 : 本网 作者 : 广东省文物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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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物审〔2020〕197号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粤赣河惠扩建工程管理处: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其提供的《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经调查勘探,象岭狙击战场遗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与项目设计线路部分重合,受施工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所涉及路段须进行改线避让。如无法改线则需与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协商,制定文物保护措施,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后再进场施工。

铁炉塘李屋接近项目线路施工范围,易受施工影响,应在工程建设施工前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在附近从事取土等破坏性工作。

三、双下村阿婆庙、逢塘岭革命烈士纪念碑、吕赖石桥、宝溪李氏围屋距离线路施工范围较近,应在工程建设施工前做好相应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在附近从事取土等破坏性工作。

四、除上述一、二、三之外的其他已完成考古调查、勘探的区域可以进场施工。一、二、三所属项目应先完善保护措施后经所在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建设单位如需在规划路线外另行开挖施工便道或开山取土,应先进行补充调查勘探。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