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20〕33号
广州市文物局: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海神庙消防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原则同意所报消防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由你局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对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实施,并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须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实施程序,消防设施建设、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等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要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省文物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