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9〕181号
广东深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其提供的《新建深圳至茂名铁路深圳至江门段工程用地范围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一处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东路遗物点,已完成相关文物资料记录工作,无需进一步考古发掘,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即刻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