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9〕165号
广州市文物局:
《广州市文物局关于上报广州沙面建筑群保护范围内沙面五街11号住宅加建电梯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广州沙面建筑群保护范围内实施沙面北街81号建筑加装电梯项目的意见》(文物保函〔2018〕1083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一、所报项目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相关图纸,明确拟加建电梯的建筑与文物本体的位置关系。
(二)进一步评估施工过程中及电梯安装后产生的振动、扬尘等可能对文物建筑造成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措施。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审核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本体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
广东省文物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