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9〕139号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新建广州至湛江铁路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建铁路广州至湛江线工程项目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调查勘探,冈头人民会堂、文运村陈廷试公祠等2处不可移动文物所涉及路段须进行改线避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做好资料记录并报原登记的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可移动文物迁移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迁移前制定保护方案,落实复建期限、地址和经费,报原登记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工程竣工后,由原登记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漖表李氏宗祠、泮阳李公祠门楼,不可移动文物里屋文昌阁距离线路较近,应改线至文物本体50米以外,如无法改线避让应补充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经所在地地级以上市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
三、梁士诒生祠、竹院庵等2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上林樵岭南来第一门牌坊、南冈祖祠等16处不可移动文物,虽在线路外,但距线路用地范围较近,工程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应预留安全距离,避免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爆破等工程作业,以确保文物的安全。
四、茂名电白区松木岭遗址、石鼓岗遗址、放牛岭遗址等3处遗址文物价值重要,应改线避让,如无法改线避让需进行局部考古发掘。考古发掘应由考古发掘团体资质单位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五、新兴县都村遗址、新兴县鸡屋顶遗址、电白区虎岭遗址、吴川市挂榜岭遗址等4处遗址和吴川市杜村岭等12处遗物点已完成文物考古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无需做进一步考古发掘,建设单位可进场施工。
六、广州市境内的项目用地范围已完成地面踏勘及地上文物遗存的复查及登记工作,施工单位可以进场施工。由于项目设计线路多采用利用现有铁路通道新建双线、四线等方式进行建设,地表多为铁路、硬化路面、现代建筑等,考古勘探工作难以全面开展,该区域及其临近地区曾有古代遗存出土,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另有文物古迹发现,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七、建设单位如需在规划路线外另行开挖施工便道或开山取土,应先进行补充调查勘探。其他已完成勘探的区域可以进场施工。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