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9〕132号
华电国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由江门市博物馆承担的广东华电鹤山燃机热电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华山鹤山项目用地范围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需要进一步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文化遗存。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即刻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