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9〕99号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审核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牛眠埔洪仁玕避难遗迹”建设控制地带内民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东文广旅体请〔2019〕53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所报民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请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促请业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中设定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高度、体量进行施工,其形式、色调须与文物周边环境相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
广东省文物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