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8〕159号
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新建茂名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建茂名东站至博贺港区铁路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经调查勘探,项目用地范围内九龙岭遗址、岭仔后遗址(含 A区、B 区)、竹子园遗址、白头穴遗址、白沙岭墓地保存状况良好,价值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述5处遗址(墓地)所涉及路段须进行改线避让;若无法改线,必须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若对上述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请按法律规定完善考古发掘手续,尽快开展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由你单位将考古发掘报告、所在市文物行政部门意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报我局核准后施工。
二、调查发现的岭仔后石柱由茂名市文广新局指定文博收藏单位进行妥善保存,收藏时应做好登记、入库等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入库手续。
三、调查发现的蛇仔岭遗物点等6处遗物点已经进行了采集、记录工作,无需进一步考古工作。
四、林肇光墓为清代墓葬,建议施工方与当地民政部门合作,查访该墓后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其后人协商解决迁葬等事宜。
五、黄十九墓、银锣岭石刻、热水村摩崖石刻、陈三官姐弟合葬墓等 4 处文物点(其中县级(含)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3 处)虽在线路外,但距线路用地范围较近,工程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应预留安全距离,避免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爆破等工程作业,以确保文物的安全。
六、其他已完成勘探的区域可以进场施工,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18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