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8〕32号
平原县公路局: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国道G206线平远县田螺纽至超竹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国道G206线平远县田螺纽至超竹段改建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该工程用地范围内涉及平远县伯公坳下桥为不可移动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建议实行改线避让。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避开的,应优先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实施异地迁移保护。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应指导建设单位做好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异地迁移保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评估,商定迁移保护方案,将迁移保护情况向社会公示,并落实复建期限、地址和经费。迁移保护方案应征得地市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原核定公布机关批准后实施。
二、平远县牛核卵遗物点已经完成文物信息记录工作,无需进一步考古工作。
三、该规划线路外姚雨平将军旧居、伯公坳上桥虽在规划线路之外,但距离线路较近,工程部门进场施工时要预留安全距离,避免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爆破等工程作业,以确保文物安全。
四、其他已完成勘探的区域可以进场施工,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