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8〕11号
南雄市交通运输局: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信丰(省界)至南雄高速公路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发现的南雄下坝遗址与南雄渡船岗遗址已完成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无需进一步考古发掘。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即刻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18年2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