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7〕184号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中山市文广新局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的三五顷遗物点已经进行了采集、测绘,无需进一步考古工作。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