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7〕142号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湛江市文广新局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工程用地范围内涉及坡头区松树岭遗址(线路里程 K0+100-500) 、吴川市湖村岭遗址(一号地点位于线路里程 K12+400—700;二号地点位于线路里程 K13+450—600)文物价值重要,保存状况较好,应进行改线避让。如无法改线,则需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请你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提供相关材料、所需经费和必要的考古条件,尽快协助开展上述地块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由考古发掘单位与你司共同商定发掘范围内的施工时间、施工范围和文物保护措施等,经我局核准后实施。
二、坡头区面前岭遗址(公路里程 LK1+200-300) 、吴川市边地遗址(线路里程 K15+500—700)及吴川市公堂岭遗址(线路里程 K22+500—800)以及坡头区前角岭等 7 处遗物点已经进行了采集、测绘,无需进一步考古工作。
三、吴川市湖塘岭遗址位于线路(公路里程 K6+900-K7+150)南侧 30 米,距离项目用地范围较近,施工过程中要避免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爆破等工程作业,以确保文物的安全。
除坡头区松树岭遗址、吴川市湖村岭遗址外,其他已完成勘探的区域可以进场施工。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