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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芦洲至泰美大桥二期引道工程(生态园进场路)用地范围内文物考古工作已经完成的通知

时间 : 2017-11-13 14:55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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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物审〔2017〕143号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分局地方公路站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芦洲至泰美大桥二期引道工程(生态园进场路)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芦洲至泰美大桥二期引道工程(生态园进场路)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需要进一步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文化遗存。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刻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物局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