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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项目用地范围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事宜的通知

时间 : 2017-11-13 11:12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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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物审〔2017〕146号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广东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建湛江国际机场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湛江市广新局意见,现就该工程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工程用地范围内涉及塘岭遗址、车公岭遗址文物价值重要,保存状况较好,应进行改线避让。如无法改线,则需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请你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提供相关材料、所需经费和必要的考古条件,尽快协助开展上述地块的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由考古发掘单位与你司共同商定该地块的施工时间、施工范围和文物保护措施等,经我局核准后实施。

     二、晚步岭遗址、犁佰山遗址、蟹岭遗址、长岭遗址与仔森岭遗址等 5 处文物点已经进行了采集、测绘,无需进一步考古工作。

除需考古发掘的塘岭遗址、车公岭遗址外,其他已完成勘探的区域可以进场施工。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