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7〕112号
梅州市文广新局: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梅州市益塘水库引水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梅州市益塘水库引水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项目用地范围内陶下河唇遗物点(位于引水工程线路K30+250东侧约20米处)、上坑塘遗物点(位于引水工程线路K42+800处)已做好资料采集、记录等,无需进行其它考古工作,“矮车塔”是五华县文物保护单位,距离用地范围较近,施工时应做好监测和预防措施,以避免工程建设对该文物本体及相关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即刻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广东省文物局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