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7〕55号
广东华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五华至陆河段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的大盆岭遗物点(线路里程线路K79+100~200)已经清理完毕,无需进一步考古工作,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高速公路设计线路距离五云镇下砂村马宫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线路K79+700米以东)10米左右,施工过程中要避免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爆破等工程作业,以确保文物的安全。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即刻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物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