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7〕46号
潮州华瀛润裕天然气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潮州华瀛润裕天然气有限公司粤东天然气配送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潮州华瀛润裕天然气有限公司粤东天然气配送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潮州市文物旅游局书面意见,项目用地陆地范围及水下区域均内未发现需要进一步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文化遗存,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由于每次考古都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保护好现场,即刻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文物保护。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物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