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7〕27号
韶关市文广新局:
《关于再次审核〈省保省委机关旧址建设控制地带村民自建房设计方案〉的请示》(韶市文广新〔2017〕22号)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原则同意所报中共广东省委、中共粤北省委机关旧址(红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民房建设方案设计方案。
请你局做好对中共广东省委、中共粤北省委机关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相关建设活动应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广东省文物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