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D

长者助手
手机版
设为VOID|加入收藏
VOID > VOID政务  > 审批结果公告

广东省文物局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虎头埔古窑址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时间 : 2017-01-23 09:20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分享到:

 

粤文物审〔2017〕6

 

 

揭阳市文广新局

关于审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虎头埔古窑址保护工程(管理用房建设)设计方案>的请示》(揭市文广新〔2016〕247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规定,经审核,原则同意所报修缮工程设计方案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文物本体的保护,尤其是安装栈道的施工过程,如果遇到勘察设计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并由你局组织3名以上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的相关专业委员对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实施,并报省文物局备案;如需变更重要设计内容,须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建设单位应依法选定该项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并将选定的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情况报省文物局备案。

    请你局加强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施工记录,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找出科学的解决方案,以确保

文物安全和工程质量。工程完成后,备齐竣工材料,报省文物局组织验收。

 

 

   广东省文物局

                                20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