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6〕170号
韶能集团清远市兴强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韶能集团清远生物质发电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结束。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韶能集团清远生物质发电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未发现需要进一步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文化遗存。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
由于考古调查与勘探的范围未能100%覆盖项目的拟建区域,请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即刻保护好现场,并报请当地文物部门进行保护和抢救性发掘。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