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6〕113号
平远县公路局: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国道358线平远县湍溪至八尺段改建项目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国道358线平远县湍溪至八尺段改建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内设计里程K17+400处的顶上遗物点和设计里程K28+750处的三监遗物点,已完成了相关清理工作。位于平远县仁居镇飞龙村的“严孝子庐墓碑”和位于仁居镇上远村的“祀纸炉”,均已录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它们虽在工程项目用地范围之外,但因其距离较近,施工前应做好监测和预防保护措施,以避免工程建设对文物本体及相关环境风貌造成破坏。
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立即停止工程施工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