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6〕109号
罗信高速公路项目筹建处 :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云浮罗定至茂名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云浮罗定至茂名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工程用地范围内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长岗坡渡槽,该渡槽是当时罗定人民在没有机械设备条件下,用钢钎和铁锤,人力车等土办法建造的世界一流人造工程,创造了人造水利历史上的奇迹,被誉为“南国红旗渠”,是目前世界上最长的引水渡槽。公路规划设计部门必须予以改线避让,设计线路方案符合相关文物单位的保护规划要求。
二、该工程用地范围内涉及31处古遗址。其中:罗定市罗镜镇北昆村遗址(K37+200—550)、信宜市镇隆镇华山村林头岭遗址(K109+740—800)、信宜市镇隆镇山心铺村垌尾坡遗址(K112+060—150)、高州市荷花镇石双村龟头岭遗址(K123+300—400)4处,应予以改线避让,如无法改线,则需进行大范围考古发掘。信宜市丁堡镇旺坑村黄泥塘遗址(K96+250—400)、信宜市木九山朱周村长岗岭遗址(K98+400—750)、信宜市水口镇下虾塘遗址(K101+600—850)、信宜市水口镇平垌村北山岭岗遗址(K106+200—300)、信宜市镇隆镇水埇村自林岗遗址(K107+350)、信宜市镇隆镇欧村山根边遗址(K110+200—400)、高州市荷花镇石鼓村遗址(K124+450—550)等7处应予以改线避让,如无法改线,则需进行局部考古发掘。
若对上述11处遗址进行抢救性发掘,请按法律规定提供考古发掘经费,尽快开展考古发掘工作。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根据遗址的保存状况、分布范围、考古发掘面积、发掘成果、建设工程需要等情况,与你处共同商定该遗址范围内的施工时间、施工范围和文物保护措施等,经我局核准后实施。
三、该工程用地范围内发现20处古遗址和6处遗物点(详见附件),已完成资料采集、记录等田野考古工作,建设单位可以进场施工,但建设单位在对上述26处文化遗迹进场施工前,必须通知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或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派员赴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若有重要发现,要立即停止工程施工,配合文物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四、该工程项目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其他建设用地范围可以进场施工。在施工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请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