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6〕78号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一期工程(溪头至牛路段)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汕头市潮汕环线高速公路项目一期工程用地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经调查勘探,主线(ZKK43+170~210)位置发现一处垅埠商代遗址,主线(K68+450~550)发现一处龟山近代遗址,潮汕联络线(K8+990~K9+010)处发现一处西山清代遗物点,已完成了影像、测绘、文字记录等田野工作,无需进行其它考古工作。
二、“福田古寺”和“福田古井”两处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位于潮南区井都镇平湖西社区荔山西北麓主线K79+000东侧约80米处,虽在工程用地范围之外,但因其距离较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请注意以上两处文物的保护,不得在此处开设施工便道、取土、堆放建材物料等作业。如施工不能避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前需进行局部考古发掘。
三、规划路线范围内其余路段,公路建设单位可进场施工,工程部门进场施工时,如另有文物古迹发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妥善保护现场,及时通知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以保证国家文物的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