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6〕56号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玉林(省界)至湛江高速公路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经调查勘探,廉江路段(K36+520~K36+650M)处的廉江市马口岭南北朝至唐代遗址调整后路线仍需进行考古试掘或勘探工作;东海岛上合和村的调整后线路仍经过西园南北朝至唐代遗址(K103+850~K104+80M处)西部,需进行局部发掘。
二、请你公司按法律规定提供相关经费,尽快开展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等工作。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由考古单位根据遗址的保存状况、分布范围、考古发掘面积、发掘成果、建设工程需要等情况,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你们共同商定该遗址范围内的施工时间、施工范围和文物保护措施等,经我局核准后实施。
三、廉江路段(K51+780~K51+870M)处调整后的路线距离廉江市蛇头岭南北朝至唐代遗址较近;高速公路K62+800M附近发现有遂溪县黄略镇北头岭-南北朝时期遗址,位于遂溪县黄略镇冷水管理区南坑下村西侧300米处,距离高速公路控制线比较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请注意以上两处遗址的保护,不得在此处开设施工便道、取土、堆放建材物料等作业。如施工不能避开遗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前需进行局部考古发掘。
四、廉江市石岭镇秋风江村委肥禄田村白云岭发现的咸丰二年墓(K28+400M处),湛江市东海岛开发区民安社区龙现村东北侧的龙现村墓地(K103+700M处)和山村与水罗村之间的水罗村西墓地(K107+600M处)调整后线路仍有经过。以上墓葬均尚有后人祭拜,请按国家法规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墓主后裔妥善协商处理。
规划路线范围内其余路段,公路建设单位可进场施工,工程部门进场施工时,如另有文物古迹发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妥善保护现场,及时通知相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以保证国家文物的安全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