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6〕55号
国家文物局:
深圳市大鹏新区廉政教育基地景观提升工程有部分用地范围位于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土洋村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保护范围内,该设计方案经省级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评估论证,原则同意所报方案。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的规定,现将有关材料呈上,请予以审批。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