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6〕5号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地范围内龙川县仁屋山遗址(A3K90+630—K90+730)的文物价值较为重要、保存情况良好,遗存级别评估为BA级,建议公路规划设计部门调整改线,如不能改线则需进行全面抢救性考古发掘。龙川县竹草背遗址(A3K91+500—K91+750)、山中埂遗址(A3K92+500—K92+600)、乾顶里遗址(A3K92+780—
K92+900)、邓塘遗址(A3鹤市互通匝道AK0+250—AK0+420)、上沙山遗址(A3K95+970—K96+80)及东源县白群顶遗址(A3黄村互通匝道),文物价值较为重要,保存情况情况一般,遗存级别评估为BB级,建议公路规划设计部门调整改线,如不能改线则需进行局部抢救性考古发掘。
根据文物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进行以上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之前,请你公司提供所需的工作经费,尽快开展考古发掘等相关工作。我局将根据考古发掘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进行施工建设。
二、用地范围内龙川县金坑坪遗址和长塘尾遗址、东源县人墩遗址、紫金县茶前排遗址,以及龙川县山下山遗物点,考古部门已做好文物考古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无需进行考古发掘,工程部门可以进场施工。
三、用地范围内龙川富竹山遗址、含章蕴美乐屋等6处相关文物点虽在规划线路外,但距离路线较近,工程部门进场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文物,不得在文物点范围内随意取土或开挖施工便道。
四、龙川县登云镇至黄布镇境内规划路线外发现多处重要文物点,该区域遗址分布较为密集,工程部门如需在该区域规划路线外另行开挖施工便道或开山取土,应先进行补充调查勘探。
五、该工程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其它建设用地范围可以进场施工。在施工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请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