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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工程项目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的通知

时间 : 2016-01-27 16:43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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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文物审〔20165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源)惠(州)(东)莞高速公路龙川至紫金段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地范围内龙川县仁屋山遗址(A3K90+630—K90+730的文物价值较为重要、保存情况良好,遗存级别评估为BA级,建议公路规划设计部门调整改线,如不能改线则需进行全面抢救性考古发掘。龙川县竹草背遗址(A3K91+500K91+750)、山中埂遗址(A3K92+500—K92+600)、乾顶里遗址(A3K92+780—

K92+900、邓塘遗址(A3鹤市互通匝道AK0+250—AK0+420)、上沙山遗址(A3K95+970—K96+80及东源县白群顶遗址(A3黄村互通匝道)文物价值较为重要,保存情况情况一般,遗存级别评估为BB级,建议公路规划设计部门调整改线,如不能改线则需进行局部抢救性考古发掘。

    根据文物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在进行以上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之前,请你公司提供所需的工作经费,尽快开展考古发掘等相关工作。我局将根据考古发掘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进行施工建设。

    二、用地范围内龙川县金坑坪遗址长塘尾遗址东源县人墩遗址紫金县茶前排遗址,以及龙川县山下山遗物点,考古部门已做好文物考古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无需进行考古发掘,工程部门可以进场施工。

    三、用地范围内龙川富竹山遗址、含章蕴美乐屋等6处相关文物点虽在规划线路外,但距离路线较近,工程部门进场施工时应注意保护文物,不得在文物点范围内随意取土或开挖施工便道。

    四、龙川县登云镇至黄布镇境内规划路线外发现多处重要文物点,该区域遗址分布较为密集,工程部门如需在该区域规划路线外另行开挖施工便道或开山取土,应先进行补充调查勘探。

五、该工程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其它建设用地范围可以进场施工。在施工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请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