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6〕3号
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下发汕头市濠江区虎头山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文物调查结果的请示》(中隧院函〔2015〕75号)收悉。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虎头山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项目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汕头市濠江区虎头山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咨询服务项目文物调查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项目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需要进一步考古发掘或原址保护的文化遗存。同意在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请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物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