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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局关于宁(波)(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改线部分)工程项目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的通知

时间 : 2015-11-02 09:41 来源 : 未知 作者 : 秩名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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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文物审〔2015〕75号

广东省南粤交通潮漳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宁(波)(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改线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宁(波)(东)莞高速公路粤闽界至潮州古巷段(改线部分)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鸡岽山遗址(改线后线路K51+850~K52+120)、神宫岭遗址(改线后线路K50+450~K50+880)、蔡坑山遗址(改线后线路K52+550~K52+750),建议高速公路规划设计部门改线避让。如确实无法避让,则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科学的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
    二、项目用地范围内发现的二塘龟山遗址(改线后线路K56+820~K56+980)级别评估较高,高速公路规划设计部门已作了改线避让,改线后的线路在遗址西北边缘经过,工程部门进场施工可能会对遗址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和施工人员管理,避免对遗址造成破坏。
    三、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后山头遗物点(改线后线路K7+500西北侧东山立交匝道)已做好文物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可以进场施工。
    该工程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其它建设用地范围可以进场施工。在施工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请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