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物审〔2015〕47号
梅州市公路局:
由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承担的国道206线梅城至畲江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已完成。根据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国道206线梅城至畲江段公路新改建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和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意见,现就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发现3处遗址。其中水车岗背(K2191+200~ K2191+750)和畲江横岗岭(K2194+50~ K2194+250)属新石器时代晚期及先秦时期遗址,遗址中发现有丰富的先秦文化遗物,保存状况较好,综合评级为AB级;畲江沙岭上遗址(K2195~ K2195+250)属先秦时期遗址,因耕作及水土流失,文化层有一定程度的破坏,综合评级为AC级。建议对以上3处遗址进行改线避让。
二、如确实不能改线避开以上3 处遗址,应根据文物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提供考古发掘经费,并聘请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对水车岗背遗址和畲江横岗岭遗址进行全面或大范围考古发掘,对畲江沙岭上遗址进行局部考古发掘。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上述遗址点所涉范围外已完成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的建设用地可以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新的文物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广东省文物局
2015年8月3日